2008年6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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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 感受法律的力量
宁杰

  灾难袭来,法律肯定不是人们最先想到的问题之一。但无论是防灾、抗灾,还是救灾,法律自始至终在背后起着支柱性的作用。法律,使人沉静,使人温暖,使人坚定。因为,法律关怀人、尊重人。人性的温度,使法律更加彰显力度。

  法律  沉静的力量
  汶川地震,是对中国社会应急机制一次全方位的考验。灾难发生后,一场惊心动魄的生命大营救迅即展开,工程、通讯、医疗等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而平时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法律,似乎已随着生活秩序的倒塌而跌落于人们的视线之外。灾难危急时刻,法律看上去远不如一台挖掘机更管用。
  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不这样看。
  “看得见的是领导人的身先士卒,看不见的就是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以国家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各类国家级的突发事件专案和人民政府、企事业组织为保障,这个基础打得很好,是法治的力量。”莫纪宏说。
  莫纪宏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起草者之一。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莫纪宏认为,这次抗震救灾工作之所以组织得好,第一,是党和政府最高决策系统指挥得当,行动迅速,领导同志身先士卒;第二,是在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以后,灾区政府能够根据法律,同时基于各方面的应急预案可以事先做好准备。在事先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突发事件,中央政府、灾区政府和非灾区的政府都能够很好地及时反应过来。
  在群众处于危险的时候,“你说法律可以发现受灾群众吗?不能,但是法律可以使政府更好地发现受灾群众,这是一个机制性的作用。”莫纪宏说。
  发挥机制性作用的不仅仅是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8年4月28日,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实施。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
  这些法律对于抗震救灾活动起到了直接性的规范作用,保障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只是,当法律由于它的约束力而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外化为人们的日常行动时,它们的作用有时并不易察觉。法律的力量,坚决而沉静。

  法律  温暖的力量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庭的赵建军突然感到剧烈摇晃,他意识到地震发生了,立即向吓得发呆的当事人大喊“赶快去墙角蹲下,抱住头,不要慌”,并用自己的身体护着一名年老的当事人。稍有缓解,他立刻扶着当事人走下摇摇欲坠的法庭办公楼。
  5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元在核实刑事被告人身份时,发现被告人王某家在四川地震灾区,由于王某正被羁押,无法和家人联系。李元当即决定休庭,经请示后,让王某打电话回家了解情况,听到家人都安全的消息,王某非常感动,表示愿认罪服法。
  无论突如其来的灾难给社会造成多大的破坏,秩序遭受多大的变故,法律,和法律人,依旧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以法律和法律人的力量给这个世界以温暖。法律的理念在地震中丝毫没有被动摇,反而在灾难面前愈加坚强。
  大自然的暴戾,摧毁了家园,摧毁了无数人的生活。在这样的时刻,法律以其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以其特有的力量,让人们感到暖意。
  面对灾难,法律在行动。汶川地震催生了不少应急立法,一些规范抗震救灾工作的部门和地方性规章被紧急制定出来并立即付诸实施,诸如安置房意见、地方性的捐款管理办法等。特别安置房的建设标准等一些灾区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以罕见的速度迅速颁布施行。这些应急规定的出台对于保障抗震救灾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面对灾难,法律人在行动。全国律协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律师为灾民无偿提供涉灾法律服务。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内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灾区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状况,百分百受理。
  虽然灾难造成的损害已无可挽回,但法律人始终在努力,要让人们感受到生的温暖。

  法律  坚定的力量
  灾区不仅仅有温情,有众志成城,也有人性的丑恶。为了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要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灾区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
  在灾区,法院虽然仍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但其实他们同样也受灾严重,很多法官和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属遇难。但灾区的法律秩序需要维持,审判工作仍在继续。于是,在灾区就出现了各种帐篷法庭、院坝法庭等等。除了投入抗震救灾的各项具体工作,法官们通过各种简便有效的形式,为抗震救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们记得,在地震发生后,北川县法院的幸存者之一、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冯川,艰难地爬上废墟,将一面五星红旗牢牢插在了法院大楼废墟之巅。
  废墟之上,彰显着法律的尊严与坚定。